
加工协议书 一(轻工)
总则
- 设备生产能力要求
- 设备生产能力必须达到每年生产渔网500吨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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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的性能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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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加工费安排
- 试产培训期满后,每条合同加工费按月提高60%、40%、25%和10%,同时确保不低于2.4亿日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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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厂在甲乙实际验收数量时自动调整费用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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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款方式
-
设备、零配件及扩建厂房安装的钢材、管道及货车价格为60%分期偿还,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,年利率7.6%,计算基于最后一批设备装船提单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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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费与运费支付
- 乙方承担原料、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及保险公司责任。
- 甲乙双方需在合同期内明确交货期,并确保甲乙各自行工数量和质量。
加工数量和加工费
- 试产培训期
- 工厂按月提高费用,第一月60%,第二月40%,第三个月25%,第四个月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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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方需提前与技术人员协商解决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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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调整幅度
-
调整幅度不超过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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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货期保证
- 甲乙各自行工数量和质量均应达到合同期要求。
- 为使供料正常,甲方在收货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产品发运给乙方。
- 如遇问题,双方协商解决。
付款办法
- 设备安装费用
- 设备、零配件及扩建厂房安装的钢材、管道及货车价格为60%分期偿还,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。
-
年利率7.6%,计算基于最后一批设备装船提单日期。
-
运费与保险费
- 乙方承担原料、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及保险公司责任。
运保费
- 运送费用
- 乙方承担原料、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,保险费由乙方负责。
交货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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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合同期为:#### 年,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相互 third party达成一致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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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期满后:
- 若乙方提出要求,经双方同意可延长合同期##年。
次品处理和损耗率
- 尼龙复丝及单丝的损耗率
- 尼龙复丝暂定为5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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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,双方另行协商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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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品处理与赔偿
- 如果次品率超过合理范围(如30%以上),由一方负责赔偿损失;
- 乙方可适当降低次品率,但每次调整幅度不超过10%。
附录
1. 合同编号:####
2. 部分附件:
- 附件一:合同编号及技术资料
- 附件二:交货验收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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